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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“诗韵杯”二胡大奖赛章程
发布日期: 2010-6-29 11:42:33
 

 

湖北省音乐家协会楚风二胡学会

 

2010年“诗韵杯”二胡大奖赛章程

 

一、宗   

推动二胡演奏艺术事业的传承与发展,展示我省二胡演奏水平,培养和发现二胡演奏人才。

二、主办单位

湖北省音乐家协会楚风二胡学会

武汉音乐学院民乐系

武汉音乐学院附中

“诗韵琴坊”

三、组织机构

大赛组委会主任:李坚雄 武汉音乐学院教授、楚风二胡学会会长

大赛组委会主任:胡志平 武汉音乐学院副院长、教授、楚风二胡学会副会长

大赛组委会副主任:李鸿举 武汉歌舞剧院一级演奏员、楚风二胡学会副会长

大赛组委会副主任:王卉波 武汉音乐学院副教授、楚风二胡学会副会长

大赛组委会副主任:别小霞 武汉音乐学院副教授、楚风二胡学会副会长

大赛组委会副主任:叶安卓 武汉音乐学院副教授、楚风二胡学会副会长

大赛组委会副主任:沈国先 湖北省歌舞剧院一级演奏员、楚风二胡学会副会长

大赛组委会副主任:徐春风 无锡市诗韵琴坊副总经理

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主任:龚润生、王卉波(兼)

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:周汉曦、刘  洋、楚  俊、宋明柱

联系电话:027-88060056  王老师

四、参赛资格

二胡专业演奏者和二胡爱好者。

五、比赛组别

1、业余组

组:7-9周岁(200010月以前出生)

组:10-12岁(200011月—199710月期间出生)

组:13-17岁(199711月—199210月期间出生)

中青年组:18-49岁(199211月—196010月期间出生)

组:50周岁以上(196011月以前出生)

2、专业组

少年组:12-17岁(199711月—199210月)对象为各音乐院校附中、职业艺术院校中专二胡专业学生。

青年组:18-35岁(199211月—197410月)对象为各音乐院校、师范院校、职业艺术院校二胡专业学生及文艺团体二胡专业演奏员。

3、业余齐奏组:年龄不限

六、比赛曲目

由参赛选手自选乐曲一首,一律不用伴奏,不放伴奏带,演奏时间限定五分钟内,超时扣除所得分数的1分,超时一分钟取消评奖资格(齐奏组同)。

七、比赛办法

1、业余组:

1)各地、市、州可以由当地二胡学会或相应的单位自主建立分赛场,进行初赛和复赛。由当地有影响力的人士担任评委。由各分赛场负责统一登记决赛选手名单,并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集体办理决赛报名手续。由大赛组委会副主任徐春风担任各分赛场的协调工作。

2)武汉市免初赛,参赛选手由老师推荐,集体报名直接参加复赛。复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进行。

2、专业组:

各专业组均免初赛,选手自愿,老师推荐,单位同意,即可报名参加复赛。

3、业余齐奏组:

免初赛和复赛,直接报名参加决赛。

八、报名手续

1、报名时,须附有效证件(户口本、身份证)等,认真填写报名表,领取参赛证。

2、交一寸登记照片二张。

3、缴纳报名费:

1)各地、市、州参加初赛的选手,每人收报名费40元。参加复赛的选手,每人收报名费80元。

2)武汉市参加复赛的选手,每人收报名费120元。

3)参加决赛的选手,每人收报名费180元。

4)业余齐奏组决赛报名费:三人以下,每人收报名费60元;四人以上,每人收报名费50元。

九、报名时间、地点:

1、地、市、州业余组报名时间:20107月至9月。报名地点由各地自定。

2、武汉报名时间:2010108115

报名地点:武汉音乐学院附中办公室(老校区内)

人:李    电话:18971617768

十、比赛时间、地点:

1、地、市、州业余组初赛、复赛在20101010前完成。比赛地点由各地自定。

2、武汉市业余组复赛。比赛时间:2010116(星期六)

   地点在武汉音乐学院老校区。

3、专业各组复赛比赛时间:20101113(星期六)

地点在武汉音乐学院老校区。

十一、大赛决赛

1、决赛报名时间、地点:

1)各地、市、州在20109月至1120日,集体报名。

2)武汉市在2010117日至1120日。

地点:武汉音乐学院附中办公室(老校区)。

2、决赛比赛时间:

120101120日(星期六)进行业余组各组别及业余齐奏团队比赛。

220101121日(星期天)进行专业组各组别比赛。

3、决赛比赛地点: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演艺厅。

十二、评分标准及办法

1、初赛复赛不打分,多数评委投票通过,进入下一轮比赛。

2、决赛:

1)、完整性(不停、不断、不错、不乱)……。

2)、现场表现(演奏信心、竞技状态、现场发挥)情况。

3)、采取100制打分。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平均分为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。现场统计,现场公布分数。

4)、打完分后,评委要在评分表上签名,以示负责。

5)、评委会的评判结果是唯一的裁决,任何人不得更改。

十三、奖项设置

1、根据各组别参赛人数多少,按一定比例设置获奖数额。

2、本次大赛设金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及优秀演奏奖等。

3、设优秀园丁奖、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

十四、金奖产生办法

各比赛组别均设最高奖:金奖壹名。金奖以95分为分数底线,底线以上最高分者为金奖获得者。未达到底线分的则金奖空缺。金奖以下为等级奖。

齐奏组不设金奖,只设等级奖。

十五、奖品

荣获金奖的选手,由“诗韵琴坊”奖给高档二胡一把;其它等级奖的获奖选手按等级奖分别获得高档琴弓或电子校音器、琴弦、高级松香等奖品。

齐奏组一等奖授金字匾一块,二等奖授银字匾一块,三等奖授铜字匾一块,不发奖品,只授证书。

十六、大赛决赛评委

特邀请湖北省二胡专家、教授及音乐界知名人士担任。

十七、注意事项

1、参赛选手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。

2、参赛选手必须按组别、比赛顺序、佩带参赛证进行演奏,过时不到赛场者作自动弃权,不退报名费。

3、参赛选手的家长(限二名)、指导老师可以进入赛场观赛,但必须遵守赛场纪律,保持安静,不得干扰比赛,有事由场外负责人调解。无理取闹者取消其选手参赛资格。

4、参赛选手及陪同家长、指导老师的交通、食宿等经费自理。

十八、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。

 

20105

特别注解:地、市、州业余组初赛选手报名费每人40元,复赛选手报名费每人80元,其中85%由各分赛场支配,15%上缴大赛组委会。


 

湖北省音乐家协会楚风二胡学会

2010年“诗韵杯”二胡大奖赛

 

报名表

 

参赛证号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

 

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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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组别

业余组

 

专业组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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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老师地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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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曲目

 

比赛成绩

 

 

 

 

(此表可以自行复印)
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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